香港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-入境指南
‧目的
本計劃的目的,是讓那些把資金帶來香港,但不會在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(即資本投資者(投資者))來港居留。投資者可從不同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中選擇自己的投資項目,而無須開辦或合辦業務。
‧政府於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公布修訂
一、將根據計劃申請來港的投資門檻(及淨資產或淨資本要求)由650萬元增至1000萬元
二、房地產暫停列為計劃下的獲許投資資產類別。
‧適用範圍
本計劃適用於以下人士:
.外國國民(阿富汗、阿爾巴尼亞、古巴和朝鮮的國民除外)
.澳門特別行政區(澳門特區)居民
.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
.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身分,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的文件的人士
.台灣居民
‧資格準則
‧年滿18周歲且沒有犯罪記錄
‧提出申請前兩年持續擁有不少於港幣1,000萬的個人淨資產
‧在向入境處遞交申請書前的6個月內,或在申請獲入境處原則上批准後的6個月內,將不少於港幣1,000萬投資於香港政府准許的投資資產,投資期7年,7年內不得撤出香港
‧能夠證明有能力支援自己及受養人的生計和提供住所,而無須依賴在香港獲許投資資產所帶來的收益、工作入息或公共援助
‧申請所需資料
- 申請表
- 個人身份資料
- o 身份證
- o 所在國或地區護照
- o 戶口簿影印本 (中國內地及臺灣居民適用)
- o 結婚證影印本
- o 結婚證公證書 (中國內地居民適用)
- o 出生證影印本
- o 子女出生公證書 (中國內地居民適用)
- o 主申請人之父母簡歷
- 個人資產資料
- o 房產: 房產證、房產評估報告
- o 公司: 營業執照、章程、審計報告/財務報表
- o 銀行存款/ 股票/債券: 過去24個月流水帳
- o 香港執業會計師出具的資產證明報告
‧申請流程
- 轉換身份,如沒有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,需辦理外國永久居民居留權證件(約2-3個星期)
- 提交相關文件至香港入境處
- 收到檔案號信件,確認開始審核(約1-2個月)
- 文件審核通過,獲香港入境處原則性批准通知書(約4-6個月)
- 獲取有效期3個月之入境許可簽證
- 正式投資香港,並將相關投資文件遞交香港入境處(約3-5個月)
- 香港入境處正式批准,簽發有效期24個月之「入境許可證」
- 辦理香港居民身份證
- 7年後,如符合「入境條例」的各項規定,申請獲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
‧相關網址
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|
香港測量師學會 |
香港金融管理局 |
|
香港銀行公會 |
地產代理監管局 |
存款公司公會 |
保險業監理處 |
對此計劃感到有興趣的,可以連至其他相關文章
或是來電至公司諮詢喔!
亞社金融顧問公司
留言列表